福岛:产业复兴机构28日成立 支持收购县内受灾企业债权
2011-12-29 08:23

  福岛县政府27日正式公布,用于收购企业债权的“福岛产业复兴机构”将于28日成立,该措施将作为东日本大地震及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中受灾中小企业“双重债务”对策。

  该机构由多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其中,中小企业基础整备机构80亿,福岛县政府5亿,县内金融机构14亿9000万,福岛recovery公司1000万共计100亿。

  因震灾损失资产、受到核电站事故名誉损害以及指定避难区域内转移企业等有实现重建可能的情况下,该机构将予以支援。

  债权收购价格将依据各个相关企业重建前景单独估算。该机构将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使企业获得新的融资成为可能。关于受灾企业在震灾前产生的债权问题,福岛县产业复兴咨询中心如判断其可能实现重建,将从金融机构收购其债权并延缓其偿还期限,最短5年,最长10年。

  福岛民报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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