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侨办向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中国公民发放赈灾慰问金的通知
2011/06/21
4月25日,国侨办委托程永华大使向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转交10万美元赈灾慰问金。为迅速将慰问金送交受灾侨胞手中,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经协商制定如下发放办法,请符合条件的侨胞及时申请。
一、申请资格
在东日本大地震或福岛核事故中遭遇死亡、受伤、房屋受损、被政府要求避难等灾害并持有中国护照、在留资格为一年以上或永住资格的侨胞。
二、申请时间
现在开始至9月11日
三、申请资料
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市町村政府出具)、罹灾(受灾)证明书原件(市町村政府出具)、房屋受损照片
四、发放时间
9月11日之后,慰问金将发放给经审查被认定为合格者
五、申请地址和咨询电话:
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
〒104-0061
东京都中央区银座8-2-12 东京华侨会馆6F
电话&FAX:03-3571-7615
Email:overseas@tokyo-chinese.com
驻新潟总领事馆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