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侨办向东日本大地震受灾中国公民发放赈灾慰问金的通知
2011/06/21

  4月25日,国侨办委托程永华大使向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转交10万美元赈灾慰问金。为迅速将慰问金送交受灾侨胞手中,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经协商制定如下发放办法,请符合条件的侨胞及时申请。

  一、申请资格

  在东日本大地震或福岛核事故中遭遇死亡、受伤、房屋受损、被政府要求避难等灾害并持有中国护照、在留资格为一年以上或永住资格的侨胞。

  二、申请时间

  现在开始至9月11日

  三、申请资料

  外国人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市町村政府出具)、罹灾(受灾)证明书原件(市町村政府出具)、房屋受损照片

  四、发放时间

  9月11日之后,慰问金将发放给经审查被认定为合格者

  五、申请地址和咨询电话:

  日本华侨华人联合总会

  〒104-0061

  东京都中央区银座8-2-12 东京华侨会馆6F

  电话&FAX:03-3571-7615

  Email:overseas@tokyo-chinese.com

  驻新潟总领事馆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