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存签证申请人指纹的通知
2021/02/02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中国驻新潟总领馆自2021年2月8日起对申请中国签证人员(不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证申请人)留存十指指纹并颁发生物识别签证。十指指纹将在我馆递交申请时采集。

  以下人员可以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三)5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我馆申办过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四)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

  中国驻新潟总领馆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5-228-8899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传真:025-228-8818

  电子邮箱:chinaconsul_nii_jp@mfa.gov.cn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在我馆领侨办证窗口留取指纹,如出现他人冒充本人留取指纹情况,申请人将可能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同时,为了不影响行程安排,建议申请人尽早安排出行计划并提前上网预约。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