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10/08/09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自费留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2010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请对象为在日本的中国自费博士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学留学生。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将从2010年7月31日开始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31日。有关具体事宜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公布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10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等文件、材料要求办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www.csc.edu.cn (也可以在中文雅虎状态下输入“国家留学网”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汉字进入网页)。申请材料除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外,要求申请资料必须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整齐,否则不予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以10月31日邮戳为准。

  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地址:

  邮编:135-0023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咨询电话:03-3643-0370(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