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教育合作与交流简况
2010/07/13

  中日两国自1972年恢复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教育交流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规模不断发展扩大,合作领域逐渐拓宽,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中日教育交流已经成为两国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关于中日政府间教育交流协议

  根据中日两国政府于1978年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原则精神,中日两国政府于1979年12月签定《中日促进文化交流协定》,协定对于中日双方在教育与学术领域进行合作与交流的必要性和广阔前景做了充分表述。根据协定的有关条款,中国教育部长何东昌同日本文部大臣森喜朗于1984年8月在北京正式签署两国教育部长《会谈纪要》,确定了两国教育交流的指导原则与合作范畴。此后,双方教育部长(包括国家教委主任)于1986、1990、1995、2000年分别与日本文部大臣互换了教育合作交流《会谈纪要》。2006年-2010年《会谈纪要》正在商谈中。

  1998年11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访问日本期间,中日两国外长签署了“进一步推进两国青少年交流的框架合作计划”,有关各项交流计划正在顺利进行。

  二、留学人员交流

  截至到2004年底,中国赴日本的各类留学人员已达12万余人,目前,在日本大学在学者8万余人,语言学校在学者3万余人,在学人数居中国在外留学人员的第一位。其中,自费留学人员占总数的90%以上。目前,已有2万余人学成回国工作。其中许多人已成为各自工作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行政领导或专业骨干,有些还担任了省部级领导职务。

  日本到中国留学生人数久居外国来华留学生人数前列,自1972年中日两国恢复邦交正常化以来,累计各类留学人员已有10万余人来华留学,2004年在华日本长短期留学生达1.6万人,占外国在华留学生的第二位。目前,中日两国政府每年互换110个奖学金名额。留学生交流对推动两国各领域的交流发挥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三、大学校际交流

  中日双方自1985年起根据历次两国教育部长签署的《会谈纪要》,两国的学术、交流发展顺利。据不完全统计,已有800余所大学之间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中日大学校长论坛对推动两国大学间人才交流和科研合作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中方与日本学术振兴会的交流

  中国教育部与日本学术振兴会于1983年签署了《学术交流备忘录》。多年来,该项目为两国大学的科研人员进行专业领域的学术合作与交流提供了重要的经费保证,发挥了良好的作用。1998年,中国教育部又与日本学术振兴会签署了《据点大学合作研究项目备忘录》,为北京大学等中国的一些重点大学同日本的筑波大学等大学在“生物环境科学领域”等开展“强—强合作”提供了方便。

  五、中方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的合作

  中国教育部自1980年起开始同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在培养中国大学日语教师方面开展合作。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 1980年至1985年共为中国培训了600余名大学日语教师,为中国外语教学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1985年起,根据中国教育部同日本国际交流基金签订的交流计划,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内设立了“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双方合作培养中国大学的日语教师,已培养了260名硕士毕业生,培训了360名大学日语教师。现在,“北京日本学研究中心”已经成为中国研究日本文化和语言的重要基地及图书资料中心。

  中日双方于1990年商定在北京大学内设立“北京大学现代日本研究班”,为中国大中型企业和政府机关培训中、高级经济管理人员,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